高校与学生之间不应是上下级关系、卖方与买方的关系,或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应该是有温度、有感情的良性互动关系。
■杨国营
一种叫“‘双十一’表白的十大条例”的“病毒”最近又发作了,北京、南京、西安等地多所高校接连“中招”。
故事情节如出一辙:有人以高校教务处的名义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文章,标题通常是“某某大学关于‘双十一’表白的十大条例”,内容包括“严禁使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表白”“表白活动持续时间不宜过长”“表白形式鼓励创新”等。结果引发众多网友和媒体关注,而相关高校的应对策略也如出一辙:辟谣、删帖、冷处理。
事实上,这套“剧情”年年上演,已连续“重播”了四年。据媒体调查,这最初是2011年南京某高校一名学生在“光棍节”前的游戏之作。此后每到“双十一”临近,就会被拿出来炒作。一个玩笑被乐此不疲地玩了四年,而且还可能继续玩下去,这绝不是一个没有探讨价值的现象。这个玩笑旺盛的生命力,仅仅是因为它煞有介事、充满喜感的内容吗?为什么每次都有那么多人相信、散播,甚至成为学校需要直面的一次舆情事件?
不可否认,它一定程度上符合一些人对学校管理作风的印象。“男女生交往须5人在场且地方明亮”“禁止男女生校园内结对散步或同打一把雨伞”“男女生牵手两次即退学”……不必再多举例,国内一些学校出台的奇葩校规屡见报端,其中不少都真实存在。这无疑给公众尤其是学生群体造成一种印象:以出台各种条例、规定为代表的学校管理方式,往往是教条式甚至滑稽的。“‘双十一’表白的十大条例”内容略显奇葩,形式又一本正经,恰恰符合上述印象。部分高校严肃、刻板的应对方式,又增强了整件事的娱乐效果。
正如有网友所说,“学校太认真就没意思了。”不过高校也有自己的苦衷。在自媒体时代,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规模性舆情事件,很容易触动管理者的敏感神经,毕竟不少高校有过这方面的教训。严阵以待、及时处理、消除影响,逐渐成为学校管理部门应对的标准动作。
高校与学生之间略显机械、不太合拍的互动,提醒我们反思二者间的关系。高校与学生之间不应是上下级关系、卖方与买方的关系,或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应该是有温度、有感情的良性互动关系。管理者、教师、学生要在教学活动中实现各自职能,必须不断互动,并且不断由初层次的互动向高层次的互动转化。这种互动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知识信息的互动,二是行为的互动,三是心灵或人格的互动。放眼如今的大学,互动途径单一、单向、单调的问题较为常见。高校管理者与学生的思维方式,很多时候并不在同一频率。代沟恐怕不能解释一切,高校管理方式的与时俱进及精细化,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当然,这并非说高校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可以无规矩、无底线。以“‘双十一’表白的十大条例”为例,其病毒式散播往往打着高校教务部门的旗号,这是严重失当的行为。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了与网络虚假信息相关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这也给广大学生和网民提了个醒:和学校互动一下、开个玩笑或许无伤大雅,但一定要心怀敬畏,远离法律划定的红线。
(作者系中国教育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