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跃林
日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于优化配置资源、加强基础教育师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几年来的大面积试点,全面实施改革时机已成熟。笔者认为,职改应逐步淡化职称的非学术性的杠杆职能,使职评回归其本来属性。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之所以要改革,是因为这项制度实施30年来,日益繁琐,弊端渐显。与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初期相比,今天教师参加职评需要提供的材料名目多了数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承担了行政的杠杆职能,客观上增加了教师负担,且无助于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因此,近年来,社会上,特别是教育界,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但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无非回到原路,并非良策。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符合当今中国国情的可行制度,对强化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性、推动教师专业成长、有效治理职业倦怠、优化学校管理、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设若废止这项制度,也许会出现短暂的非理性的“群体狂欢”,但中小学校有可能会出现某种程度的混乱局面,必定要出台更多的配套政策予以弥补,最终亦无助于减轻教师负担。废除一项制度一定要深入研究实施的初衷。今天看来,职称制度仍然能够有效地呼应30年前的改革初衷。因此,不能轻率言废。
但是,不能废并非不能改。在笔者看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涉四项改革大多已具备良好的改革基础,确实到了成熟的时机。但要确保成效,既发挥其应有作用,又能缓解一线教师的压力,实现“多赢”,必须让职称回归其专业本位。职称乃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不是评劳模。显然,现有职称评定标准中的相当一部分并非用来衡量专业水平和能力的,如“支教”、“轮岗”等;有些是既有过程又有结果的重复考核,如计算机等级、普通话等级等应当在取得教师资格时考核的技能以及年复一年质量不高的继续教育等;有些大而无当,譬如不问对象地要求培养青年教师等;还有就是不符合中小学实际的教科研能力考核,譬如不问质量只要公开发表的论文、不顾实际效果只要有证书的课题研究等等。不少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用行政职能干涉学术职能,行政推不动的事就绑到职称评定一块儿,职评成了一只无所不装的筐、无所不能的法宝。泛滥下去,职评就成了行政部门和学校懒政的帮凶,成了教师脖颈上的枷锁。
同时,职评要力避繁琐哲学、文字和量化“游戏”,不宜有太多的“一刀切”和“一票否决”的门槛。要将对教师工作实绩的评价权交给基层学校。通过多元激励的途径和手段,表彰和肯定教师的非学术性素养和成就。对有能力做好职称评聘工作的学校要大胆授权,由其自行评聘。适当增加职数的比例弹性,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让真正优秀的教师能够脱颖而出,让立志终身从教的教师能够看到希望。
(作者系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