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康县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
近来,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陆续揭晓,广大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综合个人爱好、择业方向等因素填报录取志愿,选择心仪的学校和专业。与此同时,一些高校精心设计的录取通知书效果图不时在网络媒体上展示出来,可谓特色鲜明、五彩缤纷、赏心悦目。
精美的录取通知书很快将飞到学子们的手中,他们将叩开高等学府的大门,开启大学生活。在即将迎来崭新的人生阶段之际,他们与万千高校学子一起收获了一个沉甸甸的“大礼包”。近日,教育部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这是继2015年7月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以来的又一重要举措,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为广大学子特别是贫困家庭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中国梦。
贷款新政赢得点赞无数
“助学贷款的受益者来了,曾就读于武汉理工大学复合材料专业,目前已毕业工作,贷款也已还完了。虽然中国公办学校费用不算高,但家庭突遭变故,如果当时没有助学贷款,我还真可能辍学。”
“作为贫困生,真的超感谢国家政策,奖学金和贷款就能基本解决大学的学费和生活问题,给家里减小了很大压力。今后一定报效祖国,尽心尽力。”
“我是靠借助学贷款读的大学,助学贷款让我大学直面贫困,安心学习。以后我肯定好好报答社会和国家。”
“感谢国家!我就是助学贷款的受益人!感谢这个政策,让我可以继续读书,还有一年就可以毕业了,我一定努力还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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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社交媒体“哔哩哔哩”上,一则题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重大调整》的新闻引来众多围观者评论和点赞,其中绝大部分参与者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受益者,他们纷纷写下自己的亲身经历,表达对这项政策发自内心的欢迎和感激之情,同时表示,努力回报社会、报效祖国。
上述那则新闻其实就是介绍《通知》的具体内容,将其归结为3个方面的“重大调整”。一是助学贷款还本期限从3年大幅延长至5年。二是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三是今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两延一减”足见有关方面对广大学子的关心、关爱之情和良苦用心。而这一点显然也为他们捕捉到。有的在留言中写道,还本宽限期延长2年,每个月还款的压力小多了,真是体谅他们这些刚毕业的学生。有的推测政策调整的原因,认为可能是有关部门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们的还款压力小一些。还有今年即将进入大学就读的学子兴奋地表示,幸逢国家助学贷款新政实施,留言道:“今年7月刚高考完,真是赶上了。”
卅年发展体现民生温度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利用金融手段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和支持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收费制度逐步实施,低收入家庭就学问题凸显出来。为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力支付学费、生活费等问题,我国制定实施了以财政贴息贷款为手段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源头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1987年7月,有关部门在总结全国85所高校探索助学贷款工作的基本经验基础上,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生活费用,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压力,受到困难学子的欢迎和社会积极评价。1999年6月,在高等教育扩招大背景下,《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付诸实施,在北京、西安等8个城市启动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2000年,国家连续出台了《关于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助学贷款的补充意见》,明确规定可以采取信用担保方式申请助学贷款,进一步拓宽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渠道,国家助学贷款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标志着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逐步取代了困难学生向学校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初步建立。此后,教育部等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四定”“三考核”政策,并调整财政贴息和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加大对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会长白华提供的统计数据,到2002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金额达到18.6亿元,受惠学生超过100万名。2006年9月,国家开始启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相关内容。
2007年8月,国家开始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标志着国家助学贷款进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存,并向以后者为主转移的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改进和完善。2014年7月,2015年7月,相关部门连续出台两个相关文件,对接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把研究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12000元;把最长贷款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今年7月下发的《通知》延续之前的政策逻辑,在还本期限等3方面作出重大调整,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民生温度。
“应贷尽贷”彰显鲜明特色
国家助学贷款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的目标,为中国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也成就了一代代学子的人生梦想。据统计,从1999年至2019年间,国家助学贷款共计发放近2420亿元。
历时30多年发展,中国助学贷款政策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实际,不断拓展国家助学贷款的服务面和贷款额度。追踪其政策的发展脉络,分析演变的历程,可以发现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贷款条件逐步放宽,受惠面显著扩大。白华介绍说,国家助学贷款早期试点阶段规定,相关贷款需要提供担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其所处的现实环境,难以找到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担保人,高校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为贫困学生贷款提供风险担保。很快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将国家助学贷款变更为无需担保人的信用贷款并溯及既往。在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上,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扩大至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
不断减轻贷款学生的压力,加大优惠力度。相关政策的调整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还款期限”和“利息”两大核心进行的。在“还款期限”方面,2000年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贷款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毕业后4年内还清。2004年,相关政策调整为贷款学生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款,毕业后6年内还清。2015年的政策规定,贷款最长偿还期限大幅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在还本期限和贷款期限方面进一步延长。在“利息”方面,2004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改变了此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近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
发挥导向作用,促进人才更加合理布局。根据白华介绍,有关方面,注重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方面的政策导向作用,出台优惠政策,引导人才流动。比如,《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偏远地区和基层艰苦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参军入伍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极大地激发了毕业生到偏远地区就业和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这些地区提供了大量优秀人才,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