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大三次退档河南一贫困县考生之举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据悉,河南省新蔡县考生蔡文(化名)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了538分,超出河南省理科一本线36分。该分数比北大在河南的理科招生分数线684分低146分。但北大在今年的国家专项计划中向河南省理科投放了8个招生名额,蔡文符合专项计划资格,分数正好排名第8,且服从专业调剂,所以,蔡文被北大提档了。 然而,20分钟后,北大招生办退回了蔡文的档案,尽管河南省考试院反复拒绝退档,北大还是连续三次做了退档处理,其理由如出一辙,没有一丝变化:“高考成绩过低,据我校教学强度,若录取该生,考生入校后极有可能因完不成学业被退学。本着以人为本,为考生负责的态度,特向贵办申请退档。” 退档记录曝光之后,北大顿时陷入舆论的争议旋涡,赞同北大者有之,质疑北大者更有之。在这起争议性事件中,一个核心的政策信息在于《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这个政策的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国家专项计划”,即教育部为了应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供给不足,贫困地区考生分数无法和发达地区考生一同竞争,出台了一个扶持计划,通过放宽分数限制来让一部分考生能够进入包括北大、清华这样的顶级大学。 这样的做法本身是否合理,是一码事;这样的政策能不能落实,又是另一码事。“国家专项计划”的存在,注定会让一批高考分数低于甚至是大大低于正常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北大、清华这样的学校。只能假定这个政策是公平的,学校面对通过“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需要给予一些学业上的补习、辅导,这是题外话。但在招生过程中,只要考生符合所有要求,包括连续三年的学籍都在贫困县高中,填写志愿选了“服从调剂”,分数排名也达到了“国家专项计划”设置的名额,那么,作为公立大学的北京大学,就应该切实遵照国家政策,将学生提档、录取。 这里面包含了两重契约,一重是北大与教育部的契约,另一重是北大与考生的契约。在这两重契约里,北大不该拿“自主招生权”来退回河南贫困县考生的档案,更不该说什么“以人为本,为考生负责的态度”这类话。事实上,北大并没有表示不录取是使用了“自主招生权”,其退档理由展示的完全是一种“无我主义”,似乎退档对考生是更好的选择,而北大招生办也替他做了。 在这场退档风波中,考生蔡文是无辜的,也是无奈的。对于像蔡文这样的考生来说,原本就在贫困县接受教育,教育资源和北京这样发达的城市自然没法比;在高考招生阶段,河南全省的人口是北京全市的4倍多,就考生上清华北大的比例来看,北京市是110个人里录取一个,河南是2000个人里录取一个。 好不容易教育部颁布了“国家专项计划”,分配到8个名额的河南省,最后一名还被北大退档了,给的理由翻译过来,还是“你成绩太差,我为你着想,你还是别读了”。由此可见,“国家专项计划”要落到实处并不容易,教育扶贫政策要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考生,大学招生办本身也是阻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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