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1月英语高考加权赋分的纷争终于尘埃落定!以省长袁家军为组长的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因决策严重错误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高考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教育制度,关乎千千万万考生的利益;高考的公平公正,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石。面对加权赋分引发的质疑,浙江省委省政府及时纠错、严肃问责,“有什么错纠什么错”,是对社会负责任的表现。 不过,纠错之余也不能忘了反思。此次非常欠考虑的加权赋分能够顺利实行,说明决策过程出了大问题。正如调查组指出的,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经过集体研究,个人决定了事关全局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在院长办公会议多数人持不同意见的情况下,不坚持原则,违规通过和执行了加权赋分的错误决定。 也就是说,加权赋分的整个决策过程,缺乏科学合理的现实考量,也没有民主集中制的程序保障,使得加权赋分变成了长官意志和拍脑袋决策的产物,以至于出现了“总分150分、有人考出160分”情况。 事关高考公平正义,决策过程本应更严苛、更谨慎,进行更细致的论证、评估。不仅如此,还要及时公示社会,在听取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建议后才能推出、实施。这是“民主集中”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科学决策的必经之途。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经过集体研究”的情况,不仅存在于这次高考事件,必须引起深刻反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领导干部的一堂必修课。要做到有担当、有作为,不仅要对权力有基本的敬畏之心,还要对每一项具体决策有敬畏之心。 毫无疑问,这次高考加权赋分的教训是深刻的。通报指出,免去郭华巍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免去王玉庆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由省纪委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这对领导干部是一个警醒:违反民主集中制、造成决策严重错误,危害不亚于贪腐,同样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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