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湖北某非“211”大学读大四的鲁某,一直梦想进入一所名校读研。然而,一个电话终结了她的梦想和为实现梦想所作的努力——“抱歉,我们学校不招收非‘211’大学的推免生”。事实上,鲁某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那么,该怎样看待一些高校保研招生重视“211”、“985”高校出身的现象?
“唯出身论”不可取 高校招收优秀生源自然无可厚非,但以是不是来自“985”或“211”高校来判定学生的学术潜质,未免有些草率。 ■姜朝晖 许多非常优秀的大学生,只因就读高校不是“985”或“211”,在保研招生过程中,被某些知名高校无情拒之门外。笔者以为,保研招生“唯出身论”的做法,显然不可取。 某些知名高校之所以排斥非“985”和“211”高校的推免生,无非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学校决策层否定这部分学生,认为普通院校大学生即便获得了推免资格,但学术基础和潜质仍然较差,很难达到知名高校的学术标准。这样一种判断在有些高校的招生计划上有明确体现。比如,必须是“‘985’或‘211’高校的学生”。有些高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却也是约定俗成。一般来说,这种决定经过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二是出于个人原因,研招工作人员放弃了这部分学生。由于保研名额属于稀缺资源,一些知名高校并不缺少生源。为了工作便利,工作人员人为把“985”和“211”作为推免招生的基本门槛,初次筛选时就把普通高校的学生过滤掉了。 很显然,以上的观点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高校招收优秀生源自然无可厚非,但以是不是来自“985”或“211”高校来判定学生的学术潜质,未免草率。事实上,据有关统计,由于名额极少,从普通高校获得推免保研资格的学生一般只有2%。相形之下,“985”高校的保研率一般为15%。在一定程度上,普通高校竞争更大,只有非常优秀的学生才能脱颖而出,他们的综合能力和素养是有保证的。另一方面,倘若研招人员只为工作方便,人为地放弃了这部分学生,那么,这些工作人员的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从国家层面来看,出台保研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创新人才招生模式,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从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规定来看,只要是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学术潜质的大学生,都应有获得推免的资格。不管是来自重点高校,还是普通院校,招生时都应该一视同仁。 从高校角度来看,公然以非“985”或“211”高校为由,将普通高校的推免生拒之门外,既违背了公正公平的招生伦理,更是背离了兼容并包的大学精神。大学是社会的风向标,尤其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知名高校更应在推动社会阶层流动、改变贫困孩子命运、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做好表率。 从学生发展来看,如果在与重点高校学生的同场竞技中败下阵来,可能并无怨言。但是,如果连参与面试的机会都没有,的确让人难以接受。也许,一部分自强自立的学生通过直接考试的途径,最终也获得了名校就读的资格,但相当部分的推免生或许就因为非“985”或“211”的身份,与心仪的高校失之交臂,这的确是不该发生的。(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助理研究员)
推荐免试生要优中选优 一方面,重点高校要给予少数非“211”出身的优秀学生更多机会;另一方面,公众要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只有双方形成良性的互动格局,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才会得到显著提高。 ■杨朝清 在眼球效应时代,“非211出身保研失败”迅速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蜻蜓点水的“浅阅读”很容易给高校这样的做法戴上“出身论”、“血统论”的帽子,从而挥舞着“道德大棒”予以鞭笞。在信息不充分的格局下,急于对“非211出身保研失败”定性和贴标签,难免有失偏颇。 近年来,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下滑,已引起许多高校的反思。在此背景下,提高推荐免试生的比例,已经成为高校提高研究生生源的通行做法。能取得“985”、“211”高校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往往更能得到研究生招生部门的青睐。 重点高校招收推免研究生的初衷,在于选拔一批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潜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好苗子”。和地方高校相比,“985”、“211”大多是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其培养的学生更加契合重点高校招收推免研究生的目标定位和价值追求。 针对“非211出身保研失败”这一话题,笔者专门和几位硕士生导师做过交流。在他们看来,在利益主体多样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的当下,本科生的出路也应该多元化,无论是到企业发展,还是从事行政工作,抑或从事教学和科研,既需要学生听从内心的声音,也需要老师们尊重和回应学生的利益诉求。只不过,名校免试读研的机会,应该“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用到那些具有学术兴趣和创新能力的学生身上。 说到底,是否接收推免生,接收怎样的推免生,属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范畴。更何况,考研和保研是获取名校读研资格的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径,有着不同的评价标准。“非211出身保研失败”与其说是招生歧视,不如说是高校的一种次优选择。“985”、“211”高校毕业的推免生,更加契合学术型、研究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这也是一些高校更青睐“出身好”的学生的一个客观原因。 人们要把握一个基本方向,即公共政策很多时候只能保障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正义,那些小概率的、极端情形下的不近人情,也许正是人们为了享受公平必须付出的代价。在优质生源扎堆的背景下,推荐免试生不可避免要优中选优;非“211”出身者的落榜结局并非学历歧视那么简单,或许是这名学生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素质稍逊一筹,导致最终落选。 拨亮教育这盏希望之灯,既需要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也需要求学者转变观念。在一个改革和创新的时代里,我们并不缺乏擅长考试的优秀学生,却缺乏具备创新能力的“好苗子”。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离不开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一方面,重点高校要避免“一刀切”,给予少数非“211”出身的优秀学生更多机会;另一方面,公众要对优秀学生被拒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只有双方形成良性的互动格局,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才会得到显著提高。(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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