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报道眼下又到了幼升小报名的时候,在广州白云区黄边小学的家长们却被告知,要想报名,除了准备户籍信息、孩子的体检表等常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5月27日《京华时报》)
当前,计生政策越来越放宽,比如单独二胎的实施,全二胎政策的酝酿,第一胎孩子无须办证等等。在此语境下,这个升学需计生证明的新闻是那么的刺眼,仿佛计生政策又越来越严厉了。当然,不管怎样,计生政策依法办事是正理,要说需计生证明也可以理解,但看证者居然是学校就有绑架侵权之嫌让人匪夷所思。
毫无疑问,教育部门在孩子入学时无权要求学生家长提供计生证明。教育的任务是代替政府履行教育好公民的使命,而不负责审核计生的职责,让学校验证计生证明的作法可谓风牛马不相及,是一种跨界越权行为。
其次,学校在新生报名时要验证计生证明还会侵犯到孩子的教育权和隐私权。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受教育权是《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即使没有计生证明的孩子也是具有公民合法权的。象那些私生子、单亲家庭孩子既有公平教育权,还会涉及到一些隐私问题。一旦学校查到没有计生证明,就会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孩子的正常入学,或造成一些歧视或负面影响。
记者了解到, 幼升小需计生证明的作法是按照上级要求行事的,也就是说是一种行政行为。广东省计生委的粤教基函〔2014〕74号文的通知明确规定,教育部门是计生兼职委员单位,就要依法履职,要查验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并且还要造册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这个文件的合法性值得存疑。
教育部门与计生部门都应该各司其职,而不是隶属交叉关系。计生证也好,查环查孕也好,人口统计也好,都不是教育部门的履职行为,而应该是政府计生职能部门的专属工作。而用行政“法规”来捆绑教育部门的作法,既不是依法行政,又会殃及教育部门的正常工作开展,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说白了,这种行为就是一种懒政,把本应自己履行的工作甩手给教育部门。类似这种“搭车”绑架式“创举”现实中还有很多,破坏秩序,侵犯权益,损害形象是这种“工作法”的衍生物,对此“怪胎”亟需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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