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调整的31省份高考加分政策显示:多地奥赛获奖者被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单,而13个省份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见5月26日《法制晚报》)
其实早在1987年4月21日由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中,就曾规定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而教育部《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4条也有类似条款。
只不过,在众多加分条款中,各地往往热衷于“体育加分、奥赛加分”等,且异化的加分政策越来越被社会所诟病。虽说如今重提品德加分,有一定的现实期许,但总感觉还是“曲”好唱“口”难开:中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好不好,到底应如何考量?见义勇为对一个中学生来说,也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命题,未必对所有的考生都公平。再说,一个人的品德好不好,除了看有无见义勇为的举动外,恐怕还得看有无互帮互助、孝老爱亲、拾金不昧等等之举。更让人担忧的是,如果仅凭见义勇为加分,会不会让众多的高中生表演作秀,甚至让学校、家长参与其中弄虚作假?
高考改革别总是在“加分政策”上打转,而应采取“宽进严出”的办法,从根本上祛除应试教育的弊端,防止滋生教育腐败。 (万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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