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长袁贵仁15日在此间举行的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说,教育部将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5个配套“实施意见”。至此,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所进行的高考改革方案的轮廓已大致清晰。(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改革高考制度,近年来呼声强烈。目前的高考,被认为是中国所有考试中最公平的考试,所以不管如何,高考改革必须继续扞卫公平,必须体现“更公平”。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公平”一次出现了20次: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让民众看到了“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的美好前景。尤其是《决定》中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中的“更公平”三个字,更让民众感受到了“更公平”的阳光正在普照中国大地。
中国的每一项改革,都要向着“更公平”的方向发展,高考改革自然不例外。关于考试,如何在考前把考题的保密程度做到最大化、最优化,如何在考试中最大限度地杜绝舞弊;关于阅卷,如何把主观题的评分变得更客观,如何减少阅卷人“凭心情”、“抢时间”等种种不规范行为;关于录取,如何杜绝暗箱操作,如何对待加分和不加分的学生;关于考试科目,到底是坚持“3+1”,还是改为“5+1”,抑或只考语数外三科……诸如此类的问题,高考改革必须在已经相对比较“公平”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做到“更公平”。
当今社会人们常说:啥都不怕,就怕不公平。环顾四野,不公平的事情确实很多:“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在某些地方很流行;某些单位出了问题,总是拿“临时工”、“司机”或“实习生”说事,相关责任人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某些行业总是“让领导先飞”、“让领导先停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因为有了这些“不公平”,所以才要改革,所以才要追求“公平”和“更公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高考的公平堪称当下浮躁社会中一抹亮丽的“红”。高考改革如何把这抹“红”抹得更“红”,如何把“万绿丛中一点红”变成“万紫千红”、“姹紫嫣红”,如何让高考公平为实现社会公平作出榜样和示范,“更公平”应该成为高考改革必须坚持的底线,成为高考改革追求的最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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