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申了这一原则,并推出了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等举措,这是系统设计从基础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小升初“择校”问题由来已久,其根源在于学校之间的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缓解“择校”问题,还需从促进均衡入手,人们对此已有共识。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消除学校之间的差距,也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在此背景下,缓解小升初“择校”问题,推进招生方式改革不可或缺,而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乃招生方式改革的关键环节。那种认为改革招生方式是老生常谈、只治标不治本、难有实际效果的说法,不免有点悲观。但小升初招生方式究竟应当如何改进,招生范围究竟如何合理划定,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一是不宜将招生范围划定得过于窄化。针对当前义务教育学校差距较大的实际,应当本着务实的原则,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进行认真规划,对招生范围的划定办法进行必要调整,适度扩大招生片区范围,防止将招生范围的划定过于窄化。在实际招生过程中,凡是在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学校就读,即可认定为“就近入学”。要尽量避免把学校与住宅小区、学校与学校之间简单化地一一对应,毕竟在学校差距较大的现实条件下,简单化地一一对应势必会造成天然不公,从而引发社会与家长的不满。
二是要致力于为孩子提供更加公平的机会。在避免简单化地一一对应的同时,更需要在划定招生范围时最大限度地体现机会公平。也就是在每一个招生片区内,应当包括优质学校、中等水平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尤其要确保优质学校参与片区招生的数量。当一所学校的报名人数超出实际招生人数时,则可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这样的政策设计虽然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家长的“择校”意愿,但毕竟在起始阶段为孩子提供了一个公平的机会。同时应当承认,从根本上缓解“择校”问题,仅靠改革招生方式还远远不够,必须在缩小校际差距方面下更大工夫。
三是要注重发挥招生方式改革的正面传导效应。简单化的一一对应,就意味着如果上了某一所小学注定了孩子上不了优质初中。而如果某一所小学对口直升的是一所薄弱初中,家长一定会对这所小学避之不及。唯一的应对办法是将“择校”前移至幼升小阶段,在推行九年一贯制过程中对此问题同样需要有所关注。事实上,改革小升初招生方式,应当要让家长感受到,不管孩子上了什么类型的小学,都会有进入优质初中的机会。当前实行的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正是传递了这样一种积极信号,即使孩子现在就读的是一所相对薄弱的初中,将来同样会有进入优质高中的机会,这一政策对于小升初招生的正面传导效应不言而喻。同样,改革小升初招生方式,也应当注重发挥其对幼升小的正面传导效应,毕竟缓解幼升小的“择校”问题,任务同样艰巨。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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