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为699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9万。面对经济放缓和需求趋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前所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急需消除种种就业歧视,促进就业公平。
当前,就业歧视可谓五花八门。性别、户籍等人为限制,经常让应聘者遭遇挫折,有的单位甚至提出“存款20万元以上者优先”,专门针对“内定对象”的“萝卜招聘”也时有发生。种种就业歧视伤害社会公平,影响社会发展进步。
劳动力资源由市场配置,用人单位拥有招聘自主权,这是制度的进步。但这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约束地设置门槛。劳动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和满足。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就业公平,是实现这种权利的基本要求。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就业工作,要从思想观念、制度建设、工作落实上破除招聘用人中的种种障碍,诸如通过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倒逼用人主体减少歧视行为;完善就业援助体系,为择业者提供帮助,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各层各类人才成长提供了广阔舞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消除就业歧视,拆除种种就业藩篱,培养千千万万适应时代发展的合格劳动者,这是时代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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