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人民大学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今年人大在北京招生时,首次在提前批小语种录取中,区别男女划分数线。其中,文科的男生分数线601分,女生分数线614分,去年的文科线为637分。理科男女线均为644分,比去年降低8分。此一现象引发广泛关注。(7月8日《京华时报》)
分性别“划线”,在以往高校录取中并不多见,“人大”此番敢为人先,难免引争议。要说明的是,该校小语种专业,今年在北京计划招生总数不过十余人。可以想见,“男女有别”的新尝试,影响有限。或许正因录取人数极少,才有了更多弹性与操作空间,若在“大专业”上进行类似试验,后果不可想象。
分配稀缺的教育资源,从不存在绝对的公平方式,人们只是承认“依分录取相对合理”。实践中,上述简明的规则地基上,已建构了太多的“附加设计”。例如,独立命题、区隔录取等策略,虽都以“追求更完善的公平”为诉求,却一再被指摘“制造了诸多实质性不公”。当“纯粹公平”无法实现,任何主观的、复杂的“天才创意”,或还不若原始的单一逻辑来得令人信服。
诚然,一切规则都是趋向庞杂的,但并非所有庞杂化过程,都行之有效。关于高考,最为传统的“全国同卷”、“同线录取”模式也许粗糙,却也最透明、最具公信力。而后时间流转、文明演进,职能部门开始考虑“地域公平”、“素质教育”等因素了,于是改写规则体现此类意志。时至今日,“区分性别划线”的新举,估计也可打出“兼顾男女公平”的名头吧?
很多人坚信,男女生语言天赋天然存在差距,在“小语种”招生中关照男生是合理的。假设此论有理,那么在理工科录取中,为何不向女性考生加以倾斜呢?一旦真正开启“区分性别划线”,则困境可以料见,只会使那种信奉“绝对公平”的奢念破产……事实上,以性别为界,生理与心理的差别,天赋与性格的区分,以及由此引发的“学科集聚”、“事业选择”,本是广泛社会分工的基础。
在默认不存在“阴暗交易”的前提下,将“区分性别划线”的尝试,归结于人类过于自信、过于迷恋自我智识是合理的。一个处处充满“人迹”的社会,即便是善念,即便是对公平的信仰,也极易发酵出各式的“自找麻烦”、“自我折磨”……高招录取,男女生之间本就无“群体公平”一说,更遑论以“附加设计”为此铺垫、兜底了。(然玉 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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