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2014年起,除调整的奥赛类、科技竞赛类、体育特长生类外,7类考生可继续享受高考加(降)分。其中,获得省见义勇为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校招生不仅要看成绩,更该看品德。否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岂不是成了一句空话,最后还是得以成绩论英雄。考生平时品德好不好,一般情况下看不出来,但在危急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者,其品德肯定无可挑剔,获得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也完全应当。对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增加10-20分投档,也不会造成学生为了获得加分而有造假作弊的可能。且不说能让你见义勇为的事不能随便就能碰到的,而且要获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鼓励学生见义勇为和要求学生珍惜生命也不矛盾,见义勇为不是一味蛮干,而是在有条件帮人的时候伸出援手。不过,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有关部门“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要求,与考生见义勇为高考可增20分投档的规定也不矛盾。
比起以往的奥赛类、科技竞赛类、体育特长生类高考加分,给见义勇为者加分显然更符合公众的道德认知,也能让其他考生服气。此举更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当然,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不应只体现在高考加分和精神鼓励上,物质重奖、优先安排工作、全额报销医药费和今后的康复治疗费、按月发放补贴等措施同样重要。只有见义勇为者不再流血又流泪,而是能获得人人羡慕的优厚待遇,见死不救的现象才会真正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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