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5部门17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04版)
作为历史遗留的政策产物,高考加分制度有一定的合理性,在特定历史时期也曾促进了公平正义。但时过境迁,高考加分在今天已经成为人为制造不公、滋生腐败的“特权通道”,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取消鼓励类加分项目,就是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加分”,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高考加分藏污纳垢、丑闻缠身,取消和废除的呼声日渐高涨,特别是在今年高考中辽宁等多地被曝出舞弊造假丑闻,已经到了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深化招考制度改革大幕开启,“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等被写进日程,如今政策终于落地,断绝了权贵们的某些非分之想,令人稍感欣慰。
取消鼓励类加分项目再次向社会传递了一种常识:高考是我国选拔人才、打破阶层固化、实现社会流动最基础性的平台,必须尽最大可能去无限接近公平正义。有爱好、有特长不是坏事,社会也需要文体方面的人才,但爱好归爱好,鼓励归鼓励,不能破坏人生的起点公平,世界上多数大学也不会因为谁唱得好、跑得快而在录取时网开一面,降低分数标准。
有人认为,舞弊造假、权钱交易等和高考加分制度没有必然的联系,一刀切地取消就相当于“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也是制造另一种不公。诚然,没有绝对的公平正义,但相对来说,至少在目前权钱当道、规则失守的环境下,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高考加分项目,民意使然,且利大于弊。若保留一些鼓励类加分项目,结果是有目共睹的:人们看到的只有丑闻。
同时,即使大幅取消高考加分项目,也不会限制或毁掉那些真正有爱好、有特长的考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以及相关体育、艺术专业足够选择的了。值得一提的是,在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中,舞弊造假、钱权交易的可能性依旧很大,在“高一分秒杀万人”的高考中,一些人仍会选择铤而走险,比如更改民族,早在2009年就出现过“重庆31名考生改民族骗高考加分”事件。另外,获取烈士子女、华侨子女的身份,对某些人来说也不是难事。
所以,需要追问的是,从取消鼓励类加分项目到彻底实现“裸考”到底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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