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近日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未来实行级别工资以后,可以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差别,使基层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
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管理重职务而轻职级,最直接的表现是公务员薪酬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职务越高,薪酬待遇越高,一个普通公务员工作一辈子,收入也可能不如一个刚上班没几年的科级干部。特别是在县以下基层机关和单位,领导职位十分有限,能“当官”享受领导干部待遇的人少之又少,大多数人注定了只能是普通公务员。近年来,基层公务员收入低、工作压力大、晋升空间狭窄的问题日渐突出,已成为影响基层公务员积极性、影响基层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瓶颈”,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认真解决。
在传统的“官本位”机制下,整个公务员体系只有唯一一个分配标准,一切都以领导职务为核心,所有的权力、资源、机会和待遇都按领导职务大小来配置。另一方面,“官本位”也为公务员体系强行打造了唯一一个评价标准,“不想当官的公务员不是好公务员,不想当大官的领导不是好领导”,外界也把某个公务员是否当了领导干部、当了多大的领导干部,作为评价其是否成功的唯一依据。这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从进入体制的第一天起,就把“当官”、“当大官”作为毕生追求的唯一目标,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在激烈的仕途竞争中失败,由此陷入挥之不去的“晋升焦虑”不能自拔。
在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实行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双轨制”,领导干部走职务系列,普通公务员走职级系列,前者的薪酬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后者的薪酬待遇主要与职级挂钩,一个公务员虽然没有“当官”,但可以凭工龄长、资历深、经验丰富、考核得分高等条件,获得与同等“级别”官员不相上下的薪酬待遇。比如在县里,一个勤勉工作三十年、各项考核成绩优秀的普通公务员,他拿的工资奖金就可能比县委书记和县长更高,他虽然一直没有“当官”,但同样可获得体面的收入,职级也晋升到一定的高度,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都认可他的成功,做到这一步,可以无悔矣。
不是所有的公务员都适合“当官”,也不是所有的领导干部都适合“当大官”,让每个公务员都匹配在最适合他的职位和工作上,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对公务员自身的成长成才,对公权机关向社会提供最优化的公共服务,都是至关重要的。逐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双轨制”,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必将有助打破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机制,使公务员体系的分配标准和评价标准,回归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价值本位。周之地(北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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