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人才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人才工作指明了改革路径、提供了基本规则。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民族高校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
目前,民族高校人才工作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在人才引进方面,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自信心不足,有畏难心理和懈怠情绪;人才培养方面,计划性和针对性不强,一些人才“等待自然成长”;人才使用方面,有的教师把教书育人当作一个旱涝保收的职业,而不是一种毕生追求的事业,为评职称而做科研,为满足课时工作量而教学。因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时有存在,制约着学校事业发展。解决好“三个一样”的历史难题,使学校事业发展呈现出业尽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必须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提高用人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选择权。二是建立咨询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校内外专家在人才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咨询决策作用,适时引入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人才培养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丰富培养的内容和方式,发挥在“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中培养人才的积极作用。四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契约精神,注重目标管理,加强业绩考核,明确学校、学院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学术成果归属。探索以协议工资、协议津贴、年薪制等方式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付报酬,与国际用人分配制度接轨,减少传统分配制度的弊端。五是完善使用评价机制。探索“低职高聘”“高职低聘”“评聘分离”的用人模式,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目标考核评价机制,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进退留转机制。
办好民族大学,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人爱之心”的优秀人才队伍是前提和基础。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必须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校内与校外的关系。建设高水平大学要有国际化视野、国际化标准和国际化师资队伍。民族高校必须坚持“走出去”战略,一方面,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校外各类学术活动,发出民族高校的声音,展示民族高校的形象,让人才长知识、见世面、转观念,入流入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学校的影响力与吸引力,让更多的人才了解学校,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校工作。民族高校必须坚持“请进来”战略,一方面,邀请更多的大师、名家和优秀企业家来校讲学,丰富校园文化内涵,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和人才成长环境;另一方面,邀请更多国内外一流大学领导层、民族地区党政干部和企业高管来校参观考察,增进相互了解,推动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推进协同创新,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要正确处理好引进与培养的关系。民族高校要加大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让人才向团队、项目、学位点、平台(基地)和学科聚集,充分发挥人才对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在申请立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和重大发明创造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同时,要高度重视校内现有人才的培养,防止“招进女婿气走儿”。校内现有人才,特别是中青年骨干人才,代表着学科研究的方向,是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体现着学校发展的后劲,要采取多种措施,整合各方面资源,为校内人才持续健康成长搭建平台,铺平道路。
三要正确处理好教育与管理的关系。民族高校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才自觉地把个人的发展同学校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结合起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个人成才与学校发展的关系,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和人民的有机统一。要关心年轻教师的成长,着力解决年轻教师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发挥资深专家教授对年轻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引导他们尽快站稳讲台、学会科研、融入团队,不断增强爱校荣校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尊重人才与加强思想教育的辩证关系,坚持尊重与教育的有机统一,“克服只讲尊重,不讲教育;只讲信任,不讲管理;只讲团结,不讲批评的倾向”。针对个别知识分子存在文人相轻、不善协作等一些不良倾向的情况,要加强正确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树立先进典型,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失范问题。对违反党纪国法、校纪校规、讲坛纪律的教师,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陈达云,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教授)